所以,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,樂高。我有一個三歲的兒子。我住在樂高里。他們的社交管道也確實建立了一些特別的東西。這不僅鼓勵樂高粉絲相互聯繫,還鼓勵他們創造新事物並提交新套裝的想法。我認為,他們社區的共同創造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面向。 這就是如何讓人們感覺他們真的是社區的一部分。透過給予他們自主權和機會來創造他們可以擁有某種所有權的東西。
我舉的另一個例子是,因為人們總是問我有關 B2B 的問題。是一家 B2B 公司,所 印度 電話號碼 以我一直在考慮 B2B,但我認為是一個真正建立了強大社群的品牌的絕佳例子。如果你進入他們網站的社群選項卡,他們在這個論壇上有數百萬人定期相互交流,並且該品牌已經走出了困境,對吧。 這只是人們幫助人們,他們正在提高自己的技能,幫助彼此解決產品內外的問題。
我認為這是一件非常強大的事情,讓人們感覺與品牌有聯繫。搖滾內容] 對。然後你提到了數位創作者。現在,我個人對數位創作者的看法是,全世界可能有超過 5,000 萬人認為自己是數位創作者。你能幫我定義它們嗎?是的,這是一個熱門話題。問題是“創作者和影響者之間有什麼區別?”我想這是你一直被問到的問題。 |